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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触英语,英语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一个先入为主的不好印象,所以我小学时语文数学成绩很好,不在乎英语成绩。我那时不曾想,这样的念头会几乎改变了我后来的人生。
看不见光亮的一隅。
我考上了隔壁镇初中的实验班。没想过到初中的三年会成为我记忆中最痛苦的时光。
初中的学习和小学是不一样的,不仅要学语文数学还要考历史科学英语。我一直对科学和历史比较感兴趣,所以成绩挺不错,但却始终不曾重视英语。更重要的是我的思想还一直停留在小学里:只要人聪明考试就能考的好,而忽略了学习是要靠勤奋地努力的。
我的班主任觉得我天赋不错,却不努力,还曾扇了我两巴掌。
从此我就变了个人。
由于初中开始了寄宿生活,而且实验班又要额外上课,导致我一周只有半天的休息,那时我还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,便厌恶了学习。我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只在上课听讲,作业几乎从来不做,每周难得放学回到家就通宵玩电脑游戏,在漆黑之中忍受着夜晚的寒冷双眼空洞地盯着发光的屏幕,等待第二天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我枯槁的身躯上,烤炽着我的灵魂。我拖着疲惫的身体,任由寒风刺痛**的皮肤,回到学校,咚的一声倒在课桌上睡觉。
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一直不知道我真实的状况。他们只知道我成绩不好,痛斥我学习的不认真。少年心性都比较叛逆,他们越是这样我就越是不学习,越是堕落。爸爸曾经指着我的脑袋,掐着我的脸颊对我说:“你是猪吗”“你是不是不想读书了”。
少年时离经叛道心里冷笑,说:“是啊。”
妈妈说:“那你别读书了,以后打工去吧。”
奶奶说:“你怎么不看看XX家的XX读书多好。”
爷爷说:“读小学的时候这么聪明,现在怎么连个职高都快考不上了。”
在这样的日子里看不到光亮,我只有选择哭泣。
由于我不怎么认真读书,也不喜欢写作业刷题,所以即使天赋不错,但科目成绩却不是很理想。但是我却在课余时间里培养了一件业余爱好——看书。尤其喜欢看历史散文,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余秋雨的《文化苦旅》了。初中时代的阅读经历为我开启了思考的大门,从此我的思想不会再像浮萍漂泊孤苦。
上初中的时候我和其他男孩一样情窦初开,喜欢上了一个同班女孩。在我眼中她仿佛浑身散发着光芒,那么与众不同。我小心翼翼地和她交流,就越是喜欢她。
初中的时光让我知道了,学习成绩不好很多时候你连自己的尊严都维护不了。我是一个有点小水平却又锋芒毕露的人,因此不太招身边同学的喜欢。做我身边的女班长考试排名比我高,但也就英语比我好了不少,好几次我和她科学小测试拿了一样的分数就说我抄她。甚至还因为我比较穷怀疑我偷了她的钱。我没心没肺的度过了中学时光,身边人的白眼却让我变得自卑与孤僻。
最后中考结束,我比普高线高出70分考上了一所私立高中,我喜欢的女孩考上了县一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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